根据南京市人社局近日下发的《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上岗及初、中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通知》,在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,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且按规定连续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均可享受该政策。
补贴的多寡与参加培训的层次、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类型直接相关。参加上岗类职业技能培训,取得市人社等部门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就业培训合格证书的,按300元/人标准给予补贴;参加初级、中级职业技能培训,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,分别按400元/人、500元/人标准给予补贴。
具体的职业项目补贴,可咨询我校教务处:025-83205188
南京银河职业培训学校
2015.10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