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训对象
物业管理企业正、副经理,房屋管理所正、副所长,房地产开发公司、写字楼、商厦、酒店、别墅、度假村、娱乐场所的物业正、副经理,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,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,物
业管理企业总经济师、总会计师、总工程师、总经理助理,以及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以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试卷》、《物业管理法规》和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三门课为重点,其中又分物业管理基础、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基础课程。
三、报名资料
1、学历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。
2、一寸证件照2张,两寸证件照三张。
四、学习对象
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(企业经理、部门经理、管理员),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。
五、培训内容
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、物业管理实务、物业管理经营管理、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。